乐谱组
1. 所有团员及巡委未经老师、资源部或乐谱组的允许,不可翻阅存档谱和练习用谱。
2. 团员在使用额外练习谱或乐谱记录簿前,必须经过巡委或老师的同意才可使用。
3. (i)只有指挥者或老师指派的学生才可翻阅总谱。
(ii)凡将总谱借出团室的指挥者必须通知资源部或乐谱组。
4. 除乐谱外的乐谱组资源必须有老师、团长、资源部、乐谱组的允许,才可使用。
5. 大组团员必须拥有自己的乐谱套。
6. 在所有吹奏练习时,必须带齐所指定的乐谱文具。
7. 在吹奏练习前,首席必须检查组员是否带齐乐谱及文具,并通知乐谱组。若发现首席没有确实报告,乐谱组将给予适当的处罚。
8. 因个人疏忽或蓄意所造成乐谱组资源损坏或遗失,乐谱组将给予适当的处罚。
9. 任何巡委或团员未经老师允许,不可将本团乐谱外传予他人。
教材组
1. 欲借还教材组资源必须向巡委登记于借还记录本上。
2. 借教材组资源最高期限为7天,期限到时,若没获得教材组通知,可续借。
3. 若教材组资源同时有许多团员想借时,教材组有权分配借出的先后顺序和借出时间。
4. 因个人疏忽或蓄意所造成的遗失或损坏,教材组有权给予适当的处罚。
福利部
关怀组
1. 团员和巡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生日卡。
2. 团员和巡委不可在生日卡上写不雅的字眼。
3. 生日卡在传写时,不可让非本团以外的团员翻阅或传写。
4. 因个人疏忽或蓄意破坏所造成福利部所制作的卡片和团室内福利部布告栏上所张贴的任何资料遗失或损坏,本组将给予适当的处罚。
审核组
1. 当天有惩罚记录的部门必须在当天处罚后把名单交给审核组。